财会〔2018〕1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27 04:10:40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17号





自然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地 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 计制度-行 政事业单位会 计科目和报表》的衔 接规定




 

财政部

201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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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39335.html

本文关键词: 财会, 财政部, 地质, 勘查, 制度, 行政, 事业单位, 会计科目, 报表, 衔接, 规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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