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8〕2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9-06 01:29:4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8〕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落实《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现就全国技工院校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从推动就业创业、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晓度的角度出发,监督指导技工院校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程,同时协助技工院校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各技工院校要面向全体在校生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普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从2017年新学年起,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技工院校学生的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完成不少于20学时的学习,可采用课堂理论学习、普法讲座、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注重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同时要加强考核,确保学习效果。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全国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司)反馈(电话:010-84233710、010-8423370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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