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办发〔2018〕73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和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和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办办发〔2018〕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各地将迎来旅游高峰。根据假日旅游工作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实现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目标,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切实保障假日旅游安全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克服麻痹思想,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旅游安全和涉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层层抓落实。切实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旅游节庆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节前及节日期间,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地、旅游餐饮场所以及旅游包车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灾害天气、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完善相关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要指导各景区采取预约等多种方式调控游客流量,切实保障游览秩序和安全。
二、全域联动,综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抓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要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协调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旅游市场的联合监管,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利用“12301”等旅游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游客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妥善做好投诉问题的处理处置。
三、创新产品,提升服务,丰富假日出游选择
各地要按照旅游供给侧改革和全域旅游发展理念要求,不断丰富假日旅游产品供给,完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假日旅游消费需求。各地要规范景区解说词,挖掘文化价值,传播正确的文化史观。鼓励景区邀请熟悉景区历史文化的志愿者提供更加专业的解说服务,提高讲解质量。要创新发展“旅游+”,推动工业、农业、文化、体育等相关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发各具特色的观光、度假、休闲产品。要深入挖掘乡村、山地、海岛、民族民俗等各类旅游资源,塑造一批假日旅游特色线路和品牌。要做好自驾游、休闲游等个性化活动引导,推动房车、邮轮、游艇等高品质旅游消费。要加强假日旅游各项公共服务保障,进一步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提升游客出行体验。
四、主动作为,科学提示,加强假日信息服务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及时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旅游市场信息,服务广大群众。要加强在重点旅游城市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文明旅游宣传,强化游客文明意识。要关注雨雪雾霾、台风、洪水、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提示引导工作。要及时汇总统计各地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发布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
各地要全面掌握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以及涉旅突发事件处置、游客投诉处理等,并分别于9月24日、10月1日、10月3日、10月7日下午15:00前向我部报送情况总结。信息报送电子信箱:jiari@mct.gov.cn。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中秋和国庆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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