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发资质〔2018〕6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0-10-27 01:36:06

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能发资质〔2018〕68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10月13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为进一步落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取消后有关事项,现决定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3件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国能资质〔2015〕253号)中“进网作业许可证”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二、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国能综资质〔2015〕398号)的“七、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表”中“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高压试验”修改为“电气试验”。

三、删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电监资质〔2012〕24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六项。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7日

 

 

国能发资质〔2018〕6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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