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社会〔2018〕12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规范引导提升旅游支付便利化水平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9-19 21:20:28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规范引导提升旅游支付便利化水平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8〕1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解决境外游客在我国境内旅游时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困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收付方式监督检查。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发展改革、文化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人民币现金支付相关的投诉,特别是涉及旅游景区及周边摊点的投诉进行联合查证,严厉查处拒收现金行为,建设良好现金流通环节。

二、加强人民币现金服务管理。

因地制宜推进现金流通环境建设,加大反假防伪力度,着重做好小面额现金保障服务,确保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人民币现金总量满足、结构合理。同时,规范引导非现金支付业务发展,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虚假宣传、高额补贴等手段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排斥现金。

三、提高涉外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积极拓宽金融机构主要网点外币兑换种类,增加外币现金调运储备,有效提高兑换业务覆盖率。加快重点景区、机场、酒店、大型商户以及周边重要旅游线路的外币兑换点建设,满足境外游客外币现钞与人民币现钞之间的互兑服务需求。增加银行自助柜员机(ATM)数量,做到机器正常运转,加钞及时,干净整洁,标识齐全,确保银行卡使用顺畅。同时,积极拓展外卡受理商户,为境外持卡人提供便捷的外卡受理服务。

四、指导景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满足不同游客群体的支付需求,注重景区内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多样化,具备收取现金的条件,银行卡销售点终端机具(POS)、移动支付受理终端和现金验伪机具等支付相关设备数量充足、功能齐全。同时,在推动本地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时注重保障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现金支付法定地位的氛围。

五、加强游客权益保护和舆论引导。

认真落实游客权益保护措施,文化旅游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畅通咨询投诉渠道,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和金融消费者满意度。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强化舆情监测反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维护良好服务环境。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规范引导,强化舆论宣传,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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