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环评函〔2018〕112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市政工程污泥干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问题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8-10-21 21:49:33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市政工程污泥干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问题的复函



环办环评函〔2018〕1129号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你厅《关于要求认定市政工程污泥干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请示》(浙环〔2018〕1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你厅意见,河道清淤、建筑施工等市政工程产生的污泥通过压滤方式减少污泥含水率,压滤后的污泥外送处置,压滤废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场处理的市政工程污泥干化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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