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大气〔2018〕132号 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0-30 00:39:00

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8〕132号





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洛阳、三门峡、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相关省于2018年10月底前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散煤治理确村确户清单、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锅炉综合整治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2018年11月15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报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从2018年11月起,各相关省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dqsgdy@mee.gov.cn




附件:汾 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 季大气污 染综合治理攻 坚行动方 案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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