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督办〔2018〕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0-30 01:05:19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教督办〔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一幼儿园发生持刀伤人案,造成多名幼儿受伤,严重危及到学生生命健康安全,严重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重冲击到公众心理安全底线。同时,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学校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保障还不到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认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认识新时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狠抓安全工作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近期学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强化学校安防保障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以学生伤害与欺凌、校园及周边治理、上下学交通、防溺水、食品、消防等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三、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将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全过程。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四、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应急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和隐患化解前置工作。围绕学校安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疏散演练。针对学校集会、课间操、放学及大型活动等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安全事故危害。

五、积极做好学校安全舆情应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教育舆情监测,及时跟踪、分析舆情,做好与媒体的有效沟通,掌握教育舆情的主动权。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引导舆论理性表达,适时公布事故处置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六、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要求,将学校安全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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