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函〔2018〕136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行业分类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01 02:40:08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行业分类标准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18〕13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正式实施。为确保新行业分类顺利实施,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形成了《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以下简称《分类注释》)。《分类注释》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小类的细化,对易混淆活动进行归属,在行业分类统计核算等工作中具有积极作用。各单位在制定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相关标准,以及指导和推动土地管理、地质勘查、海洋服务、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林业草原等行业发展过程中,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分类注释》,推动相关分类标准保持一致。
《分类注释》文本可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查询下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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