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厅函〔2018〕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8〕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决定将原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调整为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育人导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紧紧围绕育人目的设计开展德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调整组织方式。
不再以竞赛方式开展“文明风采”活动。坚持活动育人、实践育人、以文化人,将“文明风采”活动纳入学校整体德育工作中,引导全体学生广泛参与,让每位中职生在校期间至少加入一个学生社团、发展一项兴趣爱好、参加一次竞赛竞技、参与一项志愿服务、展示一项才艺特长。注重人人参与,达到育人实效。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地域文化、专业特点等,开展独具特色的德育活动。
三、广泛开展活动。
各地各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文明风采”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师生认可和广泛参与的征文演讲、职业规划、摄影视频、才艺展示等项目活动 ,创新开展升旗、入团、毕业等仪式教育活动,五四、七一、国庆等纪念教育活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签署践行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孝老敬亲文化教育等实践活动,大国工匠进校园、感动中国人物面对面等典型引领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校园文化活动。要把“文明风采”活动的开展与思想政治课教学相结合,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与职业指导相结合,推进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四、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各校要对活动的组织实施给予人员、经费和条件保障。要对教师组织指导开展活动、学生参与活动等予以相应激励。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展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推进“文明风采”活动的指导督促,教育部等将通过网站、新媒体等搭建“文明风采”活动展示平台,推广展示一批优秀活动案例等。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9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