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09〕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09-23 22:58:38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2009〕7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4月14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1〕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1998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并相应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工会会计制度【点击查阅】
2.工会新旧会 计制度有关衔 接问题的处 理规定【点击下载】
财政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