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6号
浏览量: 时间:2018-11-27 08:08:52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6号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汇总征税担保业务,优化税收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可进行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的银行扩大到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和杭州银行。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执行。
其他商业银行与海关总署完成联调测试后,经海关总署认定符合上线要求的即可上线运行,海关总署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6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48765.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扩大, 汇总, 征税, 担保, 数据, 电子, 传输, 银行, 范围,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