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
浏览量: 时间:2018-12-08 00:23:20
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
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将应急管理部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公布。
附件:
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2.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应急管理部
2018年12月4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49217.html
本文关键词: 应急管理部, 取消, 规章, 规范性文件, 设定, 证明, 公告, 应急管理部公告, 2018年, 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