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14 01:14:55

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




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检测)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现予以发布。

本评审补充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检 验检测机构资 质认定生态环 境监测机构评 审补充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1月22日

 




通知全文扫描版:《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 验检测机构资 质认定生态环境监 测机构评审补 充要求〉的通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49420.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市监检测, 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 检验, 资质, 认定, 生态环境, 监测, 机构, 评审, 补充, 要求,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