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1号

浏览量:          时间:2018-12-18 21:49:27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海关总署决定,在对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进行维护和更新的基础上,发布CCLM 1001-0001等13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附件1)。

为方便查找和使用,本公告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目录(附件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部分税目化验方法索引”(附件3)。

对同一商品进行属性化验时,如公告所列化验方法与其他化验方法的检验结果不同时,以公告发布化验方法的海关检验结论作为海关执法依据。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目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部分税目化验方法索引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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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49601.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海关, 化验, 方法,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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