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出口管制清单》国家原子能机构、商务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号

浏览量:          时间:2018-12-21 01:47:59

国家原子能机构、商务部、外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号




核出口管制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现发布经修订的《核出口管制清单》,本清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核 出 口管 制清 单



 

国家原子能机构

商务部

外交部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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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核出口, 管制, 清单, 国家原子能机构, 商务部, 外交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