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厅函〔201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印章使用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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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印章使用事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4〕2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机关印章刻制审批规程》,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不再刻制印章,开展工作时如需使用,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代章或经主任委员授权由秘书长所在单位代章。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此前刻制的印章一律停止使用并作废。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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