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函〔200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海南省发展旅游业有关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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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海南省发展旅游业有关问题的函




国办函〔2008〕27号      2008年3月5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设立海南国际旅游岛综合试验区等问题的请示收悉。为支持海南省大力发展旅游业,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海南省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特色旅游产品丰富,其热带海岛旅游资源具有独特优势。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把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作为支撑海南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来培育,发挥海南省的生态环境和岛屿资源优势,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将海南建设成为绿色之岛、开放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二、原则同意海南省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优势,在旅游业对外开放和体制机制改革筹方面积极探索,先行试验。同意在海口、三亚、琼海、万宁四市各开办一家市内免税店,销售提货点设在口岸出境隔离区内。海南省可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关于增加旅游团进入海南实行15天免入境签证政策的国家和调整免入境签证组团人数限制问题,在北京奥运会之后再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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