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2008〕100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0-02-15 04:43:43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金〔2008〕100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现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3〕70号)废止。
附件:【官网下载】
1.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2.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情况季度统计表
3.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情况季度统计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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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59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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