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秘发〔2019〕2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03-26 21:56:13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全文废止】
中税协秘发〔2019〕2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3月12日发布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为加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继续教育,现将经中税协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并遵照执行。
附件:税 务师继续教 育管理办 法(2019年修订)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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