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8〕1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反映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2-16 03:14:4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民营企业反映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





国办发〔2018〕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但是,仍有不少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好、效果不彰,部分民营企业反映获得感不强。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和中国企业联合会,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政策不落实典型问题组织开展了实地核查。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政府强制要求中标外地企业在本地设立公司。

2017年9月,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7〕99号),明确规定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该政策出台后,鄱阳县在部分工程项目招标中,仍要求5家中标的外地民营企业在该县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违规收费。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该局在办理“城市树木移植”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过程中,违规向74家工程建设单位收取“树木移植赔偿费”共计3904.06万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34家、金额175.74万元,直接加重了企业负担。

三、山东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通安分公司依托行政资源违规收费。

截至2018年3月,该公司自立名目收取搬捣费、物业管理费和大件清障服务费,涉及民营企业30家、金额177.68万元。其中搬捣费涉及民营企业18家、金额10.13万元;物业管理费涉及民营企业6家、金额15.66万元;大件清障服务费涉及民营企业6家、金额151.89万元。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违规设立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

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来宾市兴宾区和武宣县以“高产高糖基金”、“甘蔗劳务费”名义,违规向辖区内制糖企业收取费用1381.11万元,通过先缴后返、直接坐支等方式主要用于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两项收费涉及民营企业6家、金额544.44万元。

五、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依托行政资源违规收费。

该协会办公地点设在工商部门办公场所内,利用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报的机会,按照个体会员100元/年、企业会员400元/年的标准“搭车”收取会费。截至2018年7月,该协会会员达24000户左右,2017年以来共收取会费265.2万元。

六、湖北省十堰市有关银行机构违规开展存贷挂钩。

2018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十堰白浪开发区支行为湖北静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1180万元借新还旧贷款,要求企业存入贷款额的30%作保证金质押。2018年1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十堰分行为十堰市军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期198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要求企业存入贷款额的50.51%作保证金质押,企业实际可使用贷款不足名义贷款的一半。

七、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利用信用评价排斥外地企业招投标。

该区2018年7月出台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参与当地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实行信用评价管理。在评价标准中,对在当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给予较高的信用评价分,即自有办公用房得3—15分,而租赁用房只得1分,排斥、限制了外地施工企业招投标。

八、福建省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采取地域限制措施选择评审单位。

该中心2016年公开招标建设助审机构库,在设置入选条件时要求“总公司注册地在福州,在福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九、湖北省荆州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违规设置附加条款。

在鸡公山单元A地块公开拍卖中,设置了“经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书面认可文件后方可申请参与本宗地的竞买活动”的条款,最终只有1家全资国有企业参与了该宗地的竞买,影响了公平竞争。

十、江苏省徐州市水泥行业企业关闭退出缺乏系统论证。

2018年4月,江苏长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按照江苏省环保督察要求,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设备整改,经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2018年5月,徐州市制定了水泥行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方案,以保障空气质量、城区上风向水泥行业全部退出为由,要求该企业关闭退出,并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措施。

十一、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及时清退保证金。

截至2018年3月,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未及时清退药品生产和经销企业履约保证金886万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1203家、金额577.3万元。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3752.91万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249家、金额1586.49万元。

十二、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隆百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未及时清退保证金。

截至2018年2月,两家公司未按要求退还已到期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各类保证金18770.46万元。截至2018年11月6日,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未清退6家民营企业保证金435.18万元,广西隆百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未清退1家民营企业保证金194.36万元。

十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未及时清退企业矿业权价款保证金。

截至2018年3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未及时清退405家企业的矿业权价款保证金共计135549.48万元,涉及民营企业371家、金额97141.48万元。其中,超过5年未清退的企业有131家,单个企业缴纳保证金超过500万元的有46家。按照云南省政府要求,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应于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保证金清退工作,但截至2018年11月1日,尚有50.9%的保证金未清退,民营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仅清退了35.6%。在已清退的保证金中,金额占比达到86%的采矿权价款保证金须冻结在企业新开设的银行账户接受监管,企业不能自由使用。

十四、国网物资有限公司未及时清退招投标保证金。

截至2018年5月,国网物资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清退民营企业招投标保证金1139.64万元,涉及民营企业82家。其中,超过7年未清退的企业有53家、金额813.39万元,时间最长一笔超过12年,金额最高一笔为100万元,单个投标人最多有10个项目保证金未清退。

十五、广东省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非法征用土地导致承诺不兑现。

2004年,该镇违规征用朝阳村267.59亩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鹤山市江沙工业走廊雅瑶基地。在未经批准、授权的情况下,该镇于2005年经招商引资,违规将雅瑶基地内的30.9亩土地出让给江门市和乐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厂房建设,并出具公函承诺150天内交付土地。目前,企业已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80%,但因当时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导致土地使用权证十多年办不下来。

以上这些典型案例,涉及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公平竞争、规范执法、清欠账款、承诺兑现等政策不落实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庸政懒政怠政,严重影响了政策效力和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严重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坚决纠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甚至对企业打击报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要抓紧对照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逐项检查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加强问题整改。要进一步聚焦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围绕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六个方面政策举措,抓紧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着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强化主动服务,充分发挥协会商会作用,畅通企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抓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和发展信心,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5日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gk.tj.gov.cn/gkml/000125022/201901/t20190117_817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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