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14〕1号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3-03 04:13:40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证发〔2014〕1号







各会员单位、基金公司及其他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开放式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相关业务,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05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上证债字〔2005〕29号)、《关于做好通过本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的通知》(上证会字〔2005〕32号)和《关于开通上证基金通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债字〔2005〕3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证 券交易所开 放式基金业务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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