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9〕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助力脱贫攻坚、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落实人社部党组打赢人社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职能优势,更加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更加聚焦东西部协作等人力资源流动开发重大课题,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着力提升劳务协作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创新方式,精准施策,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组织提升行动。各地要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对口支援机制,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力量优势,针对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着力提升劳务协作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果。
(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精准对接行动。各地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贫困地区扶贫部门、贫困劳动力需求对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广泛搜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数据库,为贫困劳动力提供精准对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贫困地区,实施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
(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场招聘行动。各地要充分发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召开扶贫专场招聘会,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针对贫困劳动力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各地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贫困劳动者送政策、送信息,特别是要让贫困劳动者掌握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
(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指导行动。各地要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组织知名专家、企业家、创投人士深入贫困地区,为开展电商、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制作等项目提供创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服务,通过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五)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能扶贫行动。各地要积极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指导,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项目制培训,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采取定岗定向等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增强劳务组织化输出质量。
(六)开展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援助行动。按照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建立统一开放市场有关要求,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实施“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鼓励各省(区、市)对省内贫困地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开展对口交流合作,建立跨区域交流机制,加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发达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支持鼓励东部省份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加强劳务对接,参与劳务协作,切实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地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决的态度、强烈的担当、顽强的韧性、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级人社部门综合考评体系,专题研究部署,定期推动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支持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各项行动。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调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六项行动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进一步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资金管理。
(三)营造良好环境。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将参与助力脱贫攻坚机构与享受优惠政策、评选诚信机构及龙头企业挂钩。要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引导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确保全国上下人社部门、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在推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及时报告我部。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84208247/010-84208244(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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