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竞字〔2019〕40号《体育总局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体育总局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体竞字〔2019〕40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1年5月23日发布的《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有关体育院校,有关行业体协,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中国篮球协会,有关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为保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体育总局根据项目实际决定调整单板平行回转、冰壶、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越野滑雪、短道速滑、高山滑雪、花样滑冰、射击、射箭、举重、摔跤、帆船、花样游泳、棒球、垒球、曲棍球、羽毛球、橄榄球、攀岩等20个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新增自由式滑雪大跳台和坡面障碍技巧、单板滑雪大跳台和坡面障碍技巧、自由式滑雪障碍追逐、单板滑雪障碍追逐、北欧两项、雪车、钢架雪车、雪橇、冲浪、空手道、三人篮球等11个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现将调整后的以上31个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以比赛起始时间为准),请遵照执行。
此前颁布的单板平行回转、冰壶、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越野滑雪、短道速滑、高山滑雪、花样滑冰、帆船、花样游泳、棒球、垒球、曲棍球、羽毛球、橄榄球、攀岩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射击、射箭项目《体育总局关于调整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5〕25号、《体育总局关于调整举重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部分条款的通知》(体竞字〔2017〕34号)、摔跤项目《体育总局关于调整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8〕16号)同时废止。
附件:调 整和新增部分项 目《运 动员技术等 级标准》
体育总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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