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公路函〔2019〕48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8-09 01:47:0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交办公路函〔2019〕4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近期,部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以下简称《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 5190-2019,以下简称《规范》),将分别于2019年6月1日、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标准》和《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标准》和《规范》贯彻实施工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对“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实施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准确把握技术指标及适用范围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因地制宜、适当超前、注重安全、经济环保的原则,合理选择技术标准和指标。《标准》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基础上补充了四级公路(I类)和四级公路(II类)的小交通量技术指标,适用于低交通量、交通组成中无大型和重载型车辆、且受地形地质条件或经济条件限制的农村公路路段。其中,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在1000辆小客车及以下的路段,可采用四级公路(I类),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在400辆小客车及以下的路段,可采用四级公路(II类)。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宜优先选用较高技术指标。

《规范》是对《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补充完善,适用于采用群众性养护的农村公路。采用专业化养护的,尚应同时符合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切实加强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安全管理

《标准》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四级公路(I类、II类)的实际需求,增加了设计洪水频率、路基排水、平交口视距等技术要求,细化了安全设施设置要求,切实加强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的安全保障。各地应充分考虑当地条件和工程实际,坚持安全至上,特别对于采用低指标的路段、急弯、连续弯道,以及村镇、学校等路段,要按《标准》要求合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对于选用《标准》建设的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在运营过程中应限制大型车辆、重载车辆通行。对于有大型车辆、消防车等特殊车辆通行需求的路段,应对该路段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验算,对相应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论证,维护公路设施良好技术状况,确保交通运营安全。

四、加强“群专结合”养护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巡查检测,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养护方案,推行“群专结合”的养护方式。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及日常保养工作宜以群众性养护为主。小修宜以专业化养护为主,养护工程以及桥梁、隧道和交通安全设施的小修应实行专业化养护。对于参加群众性养护的人员,要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强化监管。

五、精心组织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宣贯培训和实施工作。要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习培训,确保广大农村公路建设者和管理者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标准》和《规范》,切实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为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部委托《标准》和《规范》的主编单位北京交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部管理干部学院为支持单位,具体负责《标准》和《规范》的释义和宣贯等工作,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4日


相关下载:

1、《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全文附PDF版免费下载】

2、《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5190-2019)【全文附PDF版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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