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4-22 22:53:2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完善病案管理,我局组织专家对2001年下发的中医住院病案首页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2年2月1日起开始使用(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临床科室可参照执行。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邴媛媛

电话:010-59957687

传真:010-59957684

E-mail: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 医住院病 案首页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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