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发〔2019〕1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5-17 04:21:45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文物博发〔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盘活用好馆藏文物资源,推动博物馆逐步开放共享文物资源信息,规范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中馆藏资源授权,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附件:博 物馆馆藏资源著 作权、商 标权和品牌授 权操作指引(试行)





 

国家文物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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