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15〕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5-21 20:26: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社保中心:

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我部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规程》提出如下要求:

一、 充分认识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和施行统一规范的经办规程,是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规范经办行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决定》,深刻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了解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准确把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的内容,明确《规程》的具体要求。要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和经办规程的相关内容,对涉及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信息咨询等问题,要组织参保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帮助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和主要业务流程,自觉配合和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

二、准确把握《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规程》明确了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保险关系转移、待遇管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基金管理、统计分析、稽核和内控、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环节的主要内容,规定了具体操作程序、标准和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规程》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做好参保资源管理和基金征缴工作,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参保范围和相关条件,厘清参保单位和人员,认真组织参保缴费等相关工作;加强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管理,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核定发放工作;加强参保信息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好参保信息数据和业务档案等资料。要突出抓好基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单独记账、核算,按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经办岗位职责、权限和服务标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是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统一经办规程,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要下大力气抓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大力推行电子社保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缴费、领取待遇和权益查询;要精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计工作,认真准确填写相关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合理整合现有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实行统一管理,适当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经办和服务设施,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决定》和《规程》的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任务分工、配套措施等作出具体部署。要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顺畅。要建立联系人制度,及时与参保单位沟通协调,跟踪了解《规程》的施行情况。要加强对参保单位的业务经办培训。要及时研究、解决经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向部社保中心反馈。

联系人:刘卫、闫丽仙

联系电话:(010)84222665



附件:机 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 老保险经 办规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3月25日







附件:【官网下载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3.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表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通知单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抚费核定表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63617.html

本文关键词: 人社部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机关, 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基本, 养老保险, 经办, 规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