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厅函〔2019〕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6-05 01:16:4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9〕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部署要求,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我部决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逐级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摸排,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选取重点区域进行摸排,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

2.教育部适时开展实地调研。在各地“回头看”基础上,教育部将组织调研组赴有关省(区、市)开展实地调研,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回头看”内容

1.看专项治理的总体效果。要系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深入分析研判,重点看存在问题的机构是否完成整改,还有哪些机构需要继续整改,是否还存在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等突出问题。

2.看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情况。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学科类培训内容未备案、培训班名称不规范、从事学科类培训教师无教师资格证、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信息未公示、收费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时间违规等情况。

3.看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重点了解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年检年报制度、黑白名单制度、舆情应对及应急处置机制等情况。

4.看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情况。重点了解培训机构信息录入、黑白名单公布、网上投诉处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三令五申要求,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作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以“回头看”为契机,提出深化治理的步骤和措施,巩固治理成效,务求在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减负三十条”具体部署,始终坚持“减负”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根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考虑城乡差别,按照一校一案,区分学生情况研究解决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坚决避免因“盲目减负”带来学校教育水平下降的情况。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回头看”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9年6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5月17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64040.html

本文关键词: 教基厅函, 教育部, 办公厅, 校外, 培训, 机构, 专项治理, 回头看, 活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