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发〔2019〕43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6-20 22:31:39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 疗机构医用耗 材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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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国卫医发, 医疗机构, 医用, 耗材,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