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规计〔2019〕165号《水利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观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水利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观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水规计〔2019〕165号
贵州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请求审查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黔水计〔2017〕71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水利部委托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对《贵州省观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规划大纲》及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规划大纲》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可作为开展贵州省观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的依据。
二、基本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征地与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下阶段应在充分征求移民意愿等工作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移民安置方案。
三、基本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工程建设征地范围、移民安置任务、移民生产和搬迁安置标准、移民环境容量分析方法和结论、农村移民安置去向和方案、生产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价内容和结论。
四、基本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处理原则、标准和任务。
五、基本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补偿投资估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
六、下阶段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和移民安置方案,尽量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减少建设用地规模;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评价工作。
附件:水规总院关于贵州省观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意见的报告(水总环移〔2018〕613号)
水利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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