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人发〔2018〕80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所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所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
办人发〔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商务局(旅游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文化和旅游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81号),将原文化部所属34个事业单位、原国家旅游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所属1个事业单位划转我部,并对部分单位进行整合、改冠和更名,调整后我部所属事业单位40个,具体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局)、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含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典籍博物馆、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国家京剧院(中国国家京剧院)、国家话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交响乐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芭蕾舞团舞蹈学校)、中央民族乐团、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艺术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文化和旅游部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梅兰芳纪念馆、中国工艺美术馆、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中华英才》半月刊社、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文化和旅游部招待所、文化和旅游部第二招待所、文化和旅游部幼儿园、文化和旅游部北戴河休养所(文化和旅游部北戴河培训中心)。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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