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字〔2017〕177号《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国家调查队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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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国家调查队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





国统字〔2017〕177号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国家调查队是国家统计调查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统计调查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挑战,必须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国家调查队改革和创新发展,形成新的发展优势和动力,更好发挥国家调查队“轻骑兵”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全面增强国家调查队系统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全面提升国家调查运作效率、数据质量、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国家调查队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调查队改革和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国家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国家调查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国统计、为民调查,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坚持依法履责、从严治队,坚持深入一线、求真求实,不断规范调查行为、充实调查内容、改进调查方式、提高调查公信力,一支忠诚可靠、成熟自信、灵活机动、能打硬仗的国家调查队伍已经建立。在国家调查队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国家调查能力显著增强,国家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调查数据质量明显改善,统计调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调查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为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调查信息和高质量的咨询建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继续推进国家调查队改革和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创新和改善宏观调控方式,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加快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机制,统计数据和调查信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千里眼”作用更加突出。随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质量更高、范围更广、时效更强、分组更细的有关居民收支、价格、农产品产量等方面的统计数据;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小微企业大幅度增加,企业行业类型、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发生很大变化,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需要建立准确高效的调查监测体系;互联网交易交互数据、电子设备感应数据等非传统数据既为统计调查开辟了新的数据来源,又对提高统计调查信息化水平提出新的挑战,这些都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国家调查队改革和创新发展。

(三)当前国家调查队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新形势下,国家调查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调查制度和调查手段不够科学先进,一些现行统计制度方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实践,信息化建设和非传统数据应用不足;调查业务不够精良,规范化、标准化、科学性、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统、依法调查仍需深入推进;调查基础不够扎实,基层调查队人员不足、素质不高、队伍老化问题并存;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人财物数管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勇于创新、奋发作为的工作氛围有待强化,一些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不够饱满;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独立调查、直接调查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了国家调查队改革效果、体制优势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尽快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在新起点上奋力推进国家调查队改革和创新发展

(四)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要求,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坚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调查队改革的精神和原则,以改革创新统领国家调查队工作全局,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中心,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顶层设计,改进制度方法,严格质量控制,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法治建设,狠抓队伍管理,着力增强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着力提高国家调查的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升国家调查能力和运作效率,着力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队,着力增强国家调查队系统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为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调查服务。

(五)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国家调查队和地方统计局是我国政府综合统计的“一体两翼”,要坚持全国统计“一盘棋”,切实改进完善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国家调查队和地方统计局各项工作,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各展所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要坚持抽样调查整体设计,保证跨行业统计与行业统计的衔接性以及相关专业调查的一致性,实现调查网点的多目标使用。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改革创新是国家调查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把改革创新作为国家调查队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紧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伟大实践和现代科技革命进步浪潮,更新统计思维方式和调查理念,创新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方法,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力度,提高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技术条件下的统计调查能力。

——坚持服务大局、质量为本。承担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重要统计信息的抽样调查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调查队的基本职能定位,必须始终把搞准搞实全国和分省重要统计调查数据作为国家调查队的核心任务。进一步强化独立调查,坚决排除外界干扰;进一步强化直接调查,不断提高直接调查的科学性权威性;全面实施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每一笔统计调查数据源清流洁。

——坚持优化资源、保障基层。基层调查队是国家调查队系统的根基,是做好国家调查工作的力量所在。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在人员编制、财务预算、工作条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大力加强基层调查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筑牢国家调查队发展的基础。

——坚持强化管理、从严治队。严格规范管理是提高效率、提升能力,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的有效手段。要切实加强国家调查队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中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整饬庸懒散拖行为;大力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奋力打造有理想、有信念、有担当、有纪律的统计调查干部队伍。

(六)主要目标。通过持续改革和创新发展,加快形成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更加科学完备的现代国家调查队体系,努力实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统计调查制度方法科学、指标完善、标准健全,调查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调查中广泛应用,实现统计调查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云端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系统管理规范高效、组织有序,干部队伍和人才结构不断优化,精神面貌状态呈现新的气象。

三、改革创新国家调查队工作机制


(七)研究探索优化局队业务分工的有效途径。继续深入研究优化调查队职能,进一步加强调查队的传统业务,研究改进有关统计调查的整合实施。探索建立通过抽样方法来评估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制度方法和工作机制,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对由国家调查队负责的以国家和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项目,进一步规范地方统计局实施的分市县调查,坚持分市县与分省数据、分区域数据相衔接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理顺和规范国家抽样调查任务工作机制的各项要求,不断强化国家调查队的主要管理和协调责任。强化局队协同配合,建立工作交流和统计资料交换制度,共享统计资源和统计成果,县级统计局须完成调查总队和市级国家调查队布置的国家调查任务,不得重复建队和重复调查。

(八)优化国家调查队编制结构。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新型城镇化进程、区域协调发展以及调查对象变化情况,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省级、市级、县级国家调查队编制资源配置方案的各项措施,将编制资源向业务多、任务重的国家调查队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合理配置综合管理部门人员力量,使有限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争取市级、县级国家调查队编制统筹管理,探索建立编制定期调整优化制度。研究调整县级国家调查队的地理分布。

(九)积极推进调查用工制度改革。认真执行《统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和规范国家调查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鼓励国家调查队向地方政府申请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充统计调查力量;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管理,有效缓解调查工作任务不断增加与现有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统筹研究解决编制外用工人员的经费保障问题。

(十)坚持和完善国家调查队基本架构。坚持垂直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符合中央派驻地方机构的人财物管理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独立建队、独立调查、独立报告能力。各调查总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地委托市级国家调查队对县级国家调查队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工作履行部分监管职能。坚持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宏观决策管理的基本职责,把主要资源和精力用于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认真履行国家调查队职责定位和使命,坚持直接调查的“轻骑兵”本色,不忘初心、勤勉尽责,深入基层、投身一线,灵活机动、快速反应,摸实情、查实况、报实数,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培育和扩大“国家调查”品牌,不断提升国家调查队影响力。

四、切实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


(十一)实施全程全域全员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以《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国家调查队统计流程规范》为基础,健全完善涵盖市级、县级国家调查队全部业务流程的工作规范,对调查各方面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实施,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每一位统计调查人员责任范围,确保统计调查规范统一、有序高效、真实准确,全面提升数据生产能力和水平。

(十二)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各级国家调查队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坚决杜绝擅自修改、调整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现象。严格控制新增统计调查项目,开展地方统计调查和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进行调整的,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建立完善网上审批管理工作平台,促进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实施统计调查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监督机制,保证统计调查项目依法有效实施。所有新建立统计调查项目和有重大调整的统计调查项目,原则上都要经过可行性测试。

(十三)改进完善抽样调查方法。提高抽样调查整体设计水平,在保证调查精度前提下,不断改进抽样方法,优化样本分布,努力使调查样本向国家调查队所在县(市、区)集中,尽可能做到各类调查项目样本分布相对集中,做到既能满足调查目的,又能充分发挥人力物力的最大效率。积极探索多目标抽样调查方式和组织方式。做好样本轮换工作。认真研究抽样调查数据对市县级代表性,努力做到既满足国家和省推算要求,又保证省级以下分市县数据的衔接。

(十四)强化直接调查。建立健全国家调查队开展直接调查的工作机制制度,确保市级、县级国家调查队业务人员以采集数据为主要任务。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用车、补贴、考评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鼓励业务人员更多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直接调查,将统计调查植根于田间地头、市场企业和城乡居民。

五、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调查工作深度融合

(十五)强化国家调查队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家调查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将国家调查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纳入统计云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重点加强统计数据生产专网建设、部分国家调查队专用机房建设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加强国家调查队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能力,建立面向基础调查数据管理的工作制度及数据文件柜系统,推进各项调查数据资源统一存储与共享。进一步改善基础调查设备,加快实现调查手段和调查能力的现代化。

(十六)广泛应用手持电子终端开展直接调查。不断拓展手持电子终端应用范围,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畜禽监测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景气调查、住户调查等各项统计调查尽可能使用手持电子终端采集和传输数据。进一步优化完善手持电子终端软硬件开发建设,确保各类软件界面友好、操作便捷,确保各项调查工作安全高效、准确可靠。

(十七)大力推进遥感技术应用。认真总结近年来遥感技术应用实践,改进完善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调查,尽快将遥感测量及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纳入农业统计报表制度。加快卫星遥感技术和智能化估产设备应用研究,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应用步伐,积极探索“天、空、地”一体的农作物遥感估产方法。

(十八)加快推进电子记账应用。加快建设住户调查应用系统,实现住户调查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建立健全电子记账工作规程,对电子记账实行全面规范化管理。对欠发达地区加大投入和培训力度,不断扩大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的覆盖面。

(十九)加快推进大数据和行政记录应用。提升直接搜集或通过第三方获取大数据的能力,提高对大数据的整理、筛选、清理和利用水平,开发将大数据作为统计调查基础资料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发利用部门行政记录,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农业、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电子化行政记录和统计信息的共享,推动大数据和行政记录在“四下”企业名录库更新维护、各类价格调查、农产量调查等重点领域的广泛应用。

六、提升统计调查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转型升级新变化,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机动灵活、快速高效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着力打造国家调查队“拳头产品”,努力成为党中央、国务院了解掌握鲜活实情的重要信息源。

(二十一)做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统计监测。紧密跟踪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国家一系列重点领域改革统计监测,认真完成好国家布置的临时性调查与分析,准确反映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进展、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党和政府提供时效性强、参考价值高的调查数据和分析信息,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十二)切实服务好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现代新媒体新平台,丰富发布指标,拓展发布领域,创新发布手段,加强数据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反馈信息,更加深入细致地向城乡住户、小微企业等调查对象提供生动便利实用的数据和信息。进一步精简统计报表和指标,确保调查表简洁友好,着力减轻调查对象负担。依法保护调查对象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促进国家调查队法治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十三)强化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加强对各级国家调查队工作人员统计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建立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公众以及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严肃依纪依法查处国家调查队工作人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坚决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人员党纪政纪责任,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国家调查队系统执法力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专门统计执法机构。

(二十四)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咨询费管理;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绩效。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强化经费保障能力,加强地方经费管理,预算安排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保障调查业务用车、办公自动化设备、调查工具等投入及更新。在县级国家调查队财务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县账市管”或“县账省管”,由市级国家调查队或调查总队代行会计核算职能,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十五)积极推进同城整合。根据2015年11月印发的《国家统计局市级调查队与驻地县级国家调查队整合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市级国家调查队和驻地所在市辖区国家调查队的整合,鼓励行政区域面积较小和所辖市、县数量较少的省(区)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市级和县级国家调查队的整合。

八、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十六)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原则,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调查总队领导班子管理,进一步强化调查总队对市级、县级国家调查队领导班子的配备、管理,切实增强班子讲政治、抓业务、带队伍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国家调查队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定期异地交流任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调查队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考核测评和定期述职制度。

(二十七)着力强化人才培养。牢固树立人才兴统理念,坚持用好现有人才、培养适用人才、储备未来人才的用人机制,促进国家调查队人才结构与统计调查事业发展相协调。加强干部在国家调查队系统不同层级之间的交流,鼓励干部内部轮岗。提高国家调查队系统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国家调查队干部职工学会掌握多种调查研究方法。加大对市级、县级国家调查队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思想政治和纪律规矩、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技能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培训教育,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学调整专业统计人员配置,优化干部结构,补齐工作短板。积极采用选调等方式着力解决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留人难问题。

(二十八)大力培育调查文化。厚植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深入开展“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行风建设,深刻践行“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科学严谨、认真细致”的苏区调查精神,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高度的事业心、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努力打造作风正派扎实、工作稳健踏实、业务创新求实、做人忠诚老实的统计新风尚,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业务精通、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的统计调查队伍。

九、扎实推进国家调查队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九)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理念,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行为作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

(三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国家调查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要落实好分管领域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党建管理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有力有效工作格局。

(三十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在重大决策时发表意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严格保障党员权利和发扬党内民主,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三十二)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调查队各级党组要严格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全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多用常用、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意见。

(三十三)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调查队系统党建条块结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两个优势。坚持“一岗双责”,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同检查。

(三十四)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国家调查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及时谋划部署推进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接待,严防“文山会海”,严控“三公经费”,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严查严处,严肃通报曝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违纪典型案例,大力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严管厚爱,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总队和市级调查队纪检组长,配齐配强县级调查队纪检监察员。

十、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五)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发挥好国家调查队系统协调工作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工作例会制度、督办机制、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以及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努力实现问题多方提、对策大家议、工作分头抓、难题协同破、确保见实效。

(三十六)层层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局领导分管调查总队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分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调查队系统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调查总队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好市级、县级国家调查队的重要职责,形成一级压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十七)强化督查督办考核力度。加大对各级国家调查队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落实国家统计局重要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提高全系统执行力。建立健全国家调查队工作任务督查督办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责任明晰、时限明确、督办有力。完善国家调查队系统考核评比工作,强化考核评比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激励和问责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结果引领导向作用。




 

国家统计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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