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2019〕15号《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全文)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
中农发〔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期从媒体曝光和基层农民反映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还存在宣传发动不到位、推动方式简单化、技术模式选择不科学、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不过关、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农村公共厕所仍存在运行管护不够到位、粪污处理不够重视等情况,影响了农村厕所革命的质量和效果。各地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对已经完成改造的农村厕所开展排查,对老百姓不愿用、没法用、用不上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每一户改厕都质量优良、使用有效、群众满意。特别是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区,列入今明两年优先重点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的县(市、区),更要切实加强领导,注重质量,好事办好,确保优质高效如期完成改厕任务。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把领导挂帅关。
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尤其是县乡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亲自挂帅,还要亲自出征、靠前指挥。县乡党委书记要认真组织制定和审议改厕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农村改厕的教育发动、试点示范、资金投入、资源调配等,建立健全工作推动责任机制。
二、严把分类指导关。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不同地区农村改厕目标任务,根据实际确定本地区农村改厕的优先序,明确哪些地区先改、哪些地区后改、哪些地区可以缓改,集中力量、精准推进。基础条件具备的一类县(市、区)要加快推动开展,为全国农村如期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农民群众意愿不强、技术模式不成熟、基础条件差的地区,要重点做好示范引导,可适当放慢进度或暂缓。防止盲目追赶进度、贪大求快,严禁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强行推开,造成好心办坏事。
三、严把群众发动关。
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务实推进,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各环节,做深做细做透,让老百姓充分知晓改厕目的、意义和政策,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不得推进整村改厕;未经农户同意,不得强行推进农户改厕。政府重点要做好组织引导,不搞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农民成为“局外人”现象。
四、严把工作组织关。
避免工作方式简单化,做好农村厕所改造数据信息的摸底调查,在摸清农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改厕计划,不能简单地自上而下层层下指标、分任务。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以“一户一档”“一村一档”的方式建立数据档案。避免以“发厕具”简单代替“改户厕”。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支持政策、推进程序、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服务承诺等。
五、严把技术模式关。
要因地制宜选择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经过试点示范、科学论证之后再全面推开。要积极研发适合本地区的农村户厕和公厕建设改造技术模式,不能简单生搬硬套城市和其他地区的模式。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对于特殊自然条件地区农村改厕,如寒冷地区、干旱地区、偏远贫困地区、农户居住分散地区也可推行使用卫生旱厕。
六、严把产品质量关。
要严格确定选材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杜绝质量低劣产品。相关材料设备要具备质量鉴定报告,地下部分应明确使用寿命。有条件的地方要对材料设备进行现场抽样送检,由专人或专门机构进行质量把关。在评选改厕产品和厂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开展招标采购的项目要严格程序,中标单位要全程提供设备安装指导服务。要充分了解产品市场信息,严肃查处相互串通哄抬产品价格、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七、严把施工质量关。
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由乡镇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要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村民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施工队伍的保修责任。不得随意转包分包,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和工程量,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强化工程施工日志管理,以备核查。
八、严把竣工验收关。
省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指导市县制定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改厕施工结束后,应由县级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工作人员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关键要由农民说了算,农户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不能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九、严把维修服务关。
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理念,明确厕所设备管护机制,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要与设备供应厂商建立易损备件供应服务协议,明确相应的维修服务责任。明确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到定期清扫、清理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积极培育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维修服务力量,做到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堵了有人通,确保厕所正常使用。没有落实好维修服务措施,宁可不开工、不建设。
十、严把粪污收集利用关。
不能就改厕搞改厕,要优先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问题,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要配套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收集、集中收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明确粪污抽取、转运、贮存的责任主体,落实粪污收集资金,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掏。在粪污无害化处理基础上,以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对不能就近就地及时利用处理的,可以村(组)为单位建立贮粪池进行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粪污。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或与个人、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
各地特别是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区,要把农村改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把准工作方向。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把农村改厕的政策取向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贯彻到基层,确保不走弯路、不翻烧饼,不搞面子工程、形式主义。畅通信息渠道,市县各级要建立群众投诉处理制度,加强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强化对本地区改厕情况的督促指导,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实效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问责,切实保障农村改厕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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