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1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第二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55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7-25 01:01:45

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1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第二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55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16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国家药监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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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国家药监局, 取消, 证明, 公告, 第二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9年, 第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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