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8〕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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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24号


 


卫生健康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医院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点击下载

1.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 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2.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 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财政部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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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66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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