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调查办发〔2019〕20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8-21 00:30:43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19〕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根据前期掌握的各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初步成果数据库质量情况,部分地区的县级“三调”数据库建设工作尚未得到充分重视,数据库质量总体不高。为避免因县级“三调”数据库质量问题影响国家级数据库数据入库与汇总,保证全国“三调”总体工作进度,现就加强县级“三调”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数据库质量检查的重要意义

“三调”数据库是“三调”成果的核心载体与展示平台,也是“三调”工作的重要任务,数据库质量检查合格是确保“三调”数据库建设顺利完成、数据准确汇总的前提,数据库质检是保证“三调”数据库质量合格的重要措施。全国各地为开展“三调”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都将集成到“三调”数据库中,支撑未来“三调”成果的应用,如果“三调”数据库质量不合格,将导致各级“三调”数据不能准确汇总,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国土资源利用状况,难以支撑未来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县级“三调”数据库是各级“三调”数据库的基础,任何一个县级“三调”数据库质量出问题,都会影响后续各级“三调”数据库的建设。因此,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到“三调”数据库质检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待“三调”数据核查同样的态度,重视“三调”数据库质检工作。

二、在国家级核查复核阶段加强数据库质检

“三调”数据库质检是“三调”核查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地上报的县级“三调”成果,均应通过数据库检查,质检合格方可上报。前期为加快工作进度,及早发现县级“三调”成果中的质量问题,全国三调办对未经过数据库质检合格的县级“三调”成果也开展了核查,但各地不能因此忽视数据库质检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三调”工作中,各地务必加强数据库质检工作,县级“三调”数据库上报国家前,必须通过省级数据库质量检查,利用国家下发的数据库质检软件,将检查后的数据及质检结果打包上报国家,不得上报未经质检的原始数据库成果。全国三调办将在核查复核阶段对县级“三调”数据库成果质量进行评价,数据库质检不通过引起的图斑错误将记为错误图斑,计算错误率,纳入县级及省级“三调”质量评价,并将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各级建库队伍的技术指导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建库作业单位的技术指导,采取各种手段提高作业队伍对国家标准的理解能力,提高建库技术水平。为了帮助各地更好熟悉数据库标准与数据库质量的相关要求,全国三调办研发了“三调数据库质检服务系统”微信小程序,并建立了5个全国数据库质检服务QQ群和2部技术服务热线电话,各级三调办要督促作业队伍扫码关注与进群咨询,第一时间获取技术解答。

(一)全国“三调”数据库质检QQ服务群

QQ群1:672339693(服务范围: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北京)

QQ群2:608741538(服务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河南、天津)

QQ群3:672480642(服务范围: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QQ群4:489681653(服务范围:广东、广西、海南、河北、山西、内蒙古)

QQ群5:713647165(服务范围: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江西)

(二)全国“三调”数据库质检服务热线电话

电话:010-82828026、010-82828027

(三)“三调数据库质检服务系统”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67603.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土调查办发, 国务院, 领导小组, 办公室, 第三次, 国土, 调查, 县级, 数据库, 质量, 检查,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