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贝宁大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1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9-26 21:24:26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贝宁大豆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1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贝宁共和国农业、畜牧业和渔业部关于贝宁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贝宁大豆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贝宁大豆植物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19年9月26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69519.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进口, 贝宁, 大豆, 植物, 检疫, 要求,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151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