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发〔2019〕3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民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1-16 01:04:34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民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民办发〔201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我部相关职能调整情况,我们对2015年印发的《民政部关于分类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民发〔2015〕41号)中的《民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2015年发布的《清单》予以废止。




附件:民 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 访投诉请求清单






 

民政部办公厅(国际合作司)

2019年1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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