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反倾销案的延期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3号

浏览量:          时间:2019-11-26 00:57:56

商务部关于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反倾销案的延期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8年11月26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9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7-苯乙酰氨基-3-氯甲基-4-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6日。





 

商务部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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