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0〕66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1-29 23:38:37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指导全国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杜青阳

联系电话:010-68792989

传真:010-687918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传真:010-599576845



附件: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诊 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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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国卫办医函, 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 肺炎, 诊疗, 方案, 试行, 第三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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