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2号

浏览量:          时间:2020-02-08 02:41:25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2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业和灌溉部关于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缅甸大米进口。现将进口缅甸大米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缅甸大 米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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