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社管函〔2020〕10号《关于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1 00:35:42

关于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通知









民社管函〔2020〕10号







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简称“部管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贯彻落实全国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推进部管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指导部管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在提高政治站位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两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深刻阐述了疫情防控的重大意义、组织领导、基本策略、重点举措,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部管社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强化学习自觉,增强学习内生动力,对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政策文件,都要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养成读人民日报时政报道和重要评论、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读《求是》杂志、登录“学习强国”APP的习惯,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上、推动事业发展上,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二、担当奉献,改进作风,在坚定党的领导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部管社会组织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带领党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经受住考验。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要组织动员广大党员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从实际出发设立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引导党员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危急关头、危险时刻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要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三、强化领导,有效应对,在依法科学防控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部管社会组织要全面动员,全面部署,部管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随时备战。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健全领导机制,整合工作力量,凝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对工作预案、防控部署和具体安排进行再检查、再完善,逐项明确任务、逐级压实责任、逐条对照落实,细化实化防控措施,扎实做好防控工作,确保每项工作明确分工、精准到人,防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零差错。严密排查重点人员、严格控制聚会聚集、严厉实施疑似人员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原则上不得举办年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可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通讯联络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四、依法有序,规范参与,在提供支持帮助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部管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积极做好会员引导和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大力推动会员企业加强自律,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部管社会组织中的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部管社会组织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力量。同时,部管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确保人员、财产、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要求稳妥有序运作。

五、加强宣传,回应关切,在正确引导舆论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部管社会组织要主动公布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接收分配情况,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捐赠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主动发布,回应社会关切。要发挥受众面广、影响力强的优势,统筹整合资源、线上线下引导,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有力行动,及时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不传谣、不信谣,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战胜疫情的决心与信心。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有力宣传本单位疫情防控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生动展现部管社会组织的昂扬风貌和顽强作风,持续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社会组织管理局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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