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的通知》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20-02-26 07:53:57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切实加强养老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分类管理工作,现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本指南适用于两类养老机构:一是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二是非高风险地区已出现感染病例的养老机构。非高风险地区未出现感染病例的养老机构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也可以根据本指南加强相关措施。
联系人:唐潇鹤 010-58123155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高风 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 构防控指南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5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78726.html
本文关键词: 民政部, 办公厅, 新冠肺炎, 疫情, 高风险, 地区, 感染, 养老机构, 防控, 指南, 通知,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