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发〔2011〕218号《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08 06:11:52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民发〔2011〕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总参三部、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校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

为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7月29日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我们重新修订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总后勤部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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