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

浏览量:          时间:2020-03-11 20:49:50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植物检验检疫局关于乌兹别克斯坦花生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花生进口。现将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花生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花 生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11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doc/80406.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进口, 乌兹别克斯坦, 花生, 检验, 检疫, 要求,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 第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