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退役军人发〔2020〕7号《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24 15:09:19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辽退役军人发〔2020〕7号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沈抚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稳就业职责。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应对新冠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5号)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真情关心关爱,在全力应对疫情同时,切实履行好稳就业职责,确保完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年度各项重点任务。

二、建立联系机制,摸清需求底数。

疫情期间,部分企业裁减、缩招,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时间推迟,就业、创业在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各地要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功能作用,建立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与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机制,摸清退役军人就业状况和需求底数,建立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台账。主动对接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建立与用工单位联系机制,参加企业空岗调查,摸清本地开复工、就业岗位变化底数,建立用工单位需求台账。

三、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将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国家和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新退役自主就业士兵全员参加适应性培训,对有参加意愿的普遍进行技能培训。及时把适合退役军人的急需紧缺工种和先进产能的技能纳入国家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对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方向、补助项目、补助标准、补助流程办法和具体条件。用好疫情期间政府网络平台免费开放政策和清华大学“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堂”等各类线上教育培训平台,促进退役军人利用就业空窗期参与培训,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果,提升就业竞争力。

四、加强培训管理,促进就业岗位衔接。


建立承训机构目录,扩大培训资源供给,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实施有效监管。积极探索实践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制、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机衔接。

五、搭建网络平台,开展在线招聘。

各地要畅通就业信息线上发布渠道,每月至少发布2次招聘信息。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公共社会服务资源作用,运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当地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就业APP等平台,为退役军人创办实体招聘和退役军人就业提供线上服务。开展“互联网+视频”招聘活动、网络招聘会等,实施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岗位匹配推送等对接服务,为供需双方搭建桥梁。

六、推广签约模式,拓宽就业渠道。

各地要推广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大型企业签约合作模式,依托当地大型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优秀军旅企业、军创家园,创新建立直招专招签约合作机制。研判疫情期间就业形势,跟进市场新业态、新岗位、新需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七、用好优惠政策,鼓励参加学历教育。

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扩招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大学生士兵“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继续深造获取更高层次学历,夯实就业基础。推动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引导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利用好退役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二等功退役军人免初试攻读研究生政策落地。

八、关心关爱,做好稳岗帮扶。

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稳岗政策,纳入稳岗补贴、社保补贴范围。鼓励退役军人以协商工资工时、灵活用工等形式精准对接小微企业就业,实现援企稳岗。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对失业的退役军人,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切实关心关爱,督促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协助发放失业补助金。

九、精准服务,落实创业扶持。

大力宣传当地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政策,协调落实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创业导师团队,引入导师 “一对一”服务措施,实现创业导师与退役军人创业者线上对接,远程提供创业服务和运营诊断。引导创业孵化基地为退役军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专业化创业服务。

十、选树典型,宣传经验做法。

广泛收集、精心总结当地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光荣事迹,主动推送、宣传报道,提升退役军人社会形象,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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