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烟办综〔2020〕31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烟办综〔2020〕31号
各省级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的总体部署,全面规范烟草各级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各省级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积极做好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谋划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有关工作
各省级局要对照《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标清理,检视问题,彻底排查清楚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各项改革和创新任务安排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发现贯彻落实不到位、监管短板、执行弱项等问题隐患,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和工作时间表,确保逐项整改到位;对上一年度专项督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未能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自建系统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未能及时对接等问题,要尽快督促整改到位。各省级局要在4月底前将当前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报国家局专卖司。
二、切实组织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各级执法单位要按照上级单位工作要求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规定比例统筹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要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批次和时间,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单位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各省级局要立即组织辖区各级执法单位制定零售市场和持证经营企业年度检查计划,审核编制辖区年度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认真督查年度检查计划落实到位,年底前向国家局报告本年度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部署专项行动,防止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各地市级局要切实担当起市场监管改革和创新的主体责任,准确应用专卖监管信息系统相关模块,强化利用APCD工作法提高重点监管能力,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系统。
三、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到位
各级执法单位要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丰富执法公示信息,进一步加强执法过程记录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各地市级局要明确执法信息公示的内容、标准和格式,为执法检查人员全面配备文字、音像记录设备,通过信息系统固化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重点提高全过程记录信息的利用,切实发挥其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等方面工作的积极作用。各省级局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国家局也将适时开展抽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效保障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严格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
当前,烟草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已经上线运行,并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成为烟草部门对外行政服务的重要窗口。各省级局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压紧压实辖区各级执法单位工作责任,按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全面履行专卖监管工作职责,注重检查过程的痕迹化管理,不断提高行政处罚程序和行为的规范性,切实做好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专卖监管各业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管理,建立上传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对外公示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应对处理突发情况。要明确各级执法单位职责,切实做到“谁上传的数据谁负责,谁审核把关的谁负责”,并组织开展对上传数据及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专项抽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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