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版)【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0-07-11 03:55:01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全文废止】
1、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5号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2、依据2017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7〕16号)第一次修订;
3、依据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二次修订;
4、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7月10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会令第172号(2020年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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