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2020〕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2-04-20 22:43:20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农〔2020〕10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2年4月1日发布的《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对2017年发布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2号)、《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三个办法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农〔2019〕9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农业生产发 展资金管理办法
2. 农业生产发 展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3. 农业资源及生 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4. 农业资源及生 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5. 动物防疫等补 助经费管理办法
6. 动物防疫等补 助经费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标准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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